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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在擬訂時要注意下列幾點問題:1、容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清楚,盡可能使用國際上通行的名稱。如果一種商品可以有不同的名稱,選擇有利于減低關稅或方便進出口的名稱作為合同的品名。2、必須考慮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裝運條款通常包括裝運時間、裝運港(地)和目的港(地)、分批裝運和轉運、裝運通知、滯期和速遣條款等內容。運時間裝運時間是買賣合同的主要交易條件,賣方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裝運貨物,如果提前或延遲,均
進出口合同必須明確商品的品種、數量、規(guī)格、質量標準、包裝、計量單位、交貨期限、裝運期限、價格等內容,以便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是指商品價格的確定和支付方式,包括商品的基準價格、付款方式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一、標的物條款(也稱商品條款)
第一部分是約首,約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稱、編號、訂約日期和地點,當事人名稱和地址、適用的法律等。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條款,包括商品名稱、品質規(guī)格、數量、包裝、價格、交貨、付款等主要條款和格式條款,或稱一般
進出口合同的主要條款
那么,下面是由我為大家分享外貿合同基本條款,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品質條款(Quality Clause) 商品的品質(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tài)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屬性;
1、憑規(guī)格買賣(Sale by Specification)商品規(guī)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凡用商品的規(guī)格確定品質時,稱為“憑規(guī)格買賣”。2、憑等級買賣(
根據樣品提供者的不同,憑樣品買賣可分為: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即以文字、圖表、相片等方式來說明商品的品質,包括:(1)憑規(guī)格買賣。指用反映商品品質的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質量:“憑文字說明買賣”是指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質量的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多數商品采用文字說明來規(guī)定其質量,具體有以下幾種方式:憑規(guī)格買賣;憑等級買賣;憑標準買賣;憑牌名或商標買賣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guī)格買賣;2、憑等級買賣。
1、以實物表示。2、憑說明約定。貨物本質性的質量表現為貨物的化學成分的構成、物理和機械性能、生物特征等;貨物的外觀形態(tài)則表現為貨物的形狀、結構、色澤、味覺等。國際貿易合同中的品質條款是構成商品說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guī)格買賣;2、憑等級買賣;3、憑標準買賣;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5、
外貿合同中,商品品質有哪些表達方式?
商品品質是商品內在質量和外觀形態(tài)的綜合,具體來說,商品品質是商品的化學成分、物理性質、機械性能、結構、造型、色澤及味覺等技術指標的總稱。2.商品數量 商品的數量是指按照一定的“尺度”來統計商品的個數、長度、面積、
商品的品質(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tài)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屬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或透明度等。 品質條款的基本內容是所交易商品的品名、等級、標準、
一、商品的品質(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tài)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屬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和透明度等。二、外貿合同中品質條款的內容:外貿
正確答案:DE
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在形態(tài)的綜合。商品品質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在形態(tài)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物性等自然屬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或者透明度等。提高商品的品質具有十分重要
商品的品質是商品的內在質量和外觀形態(tài)的綜合。內在質量指商品的化學成分、物理機械性能、生物學特征等內在素質。 外觀形態(tài)則指商品的造型、結構、顏色及味道等技術指標或要求。每一種具體的'商品都會表現為一定的規(guī)格或品質,
商品的品質是商品的( )綜合
法律分析: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主要由約首、正文和約尾三部分組成法。正文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包括各項交易條件及有關條款,如商品名稱、品質規(guī)格、數量、包裝、單價與總值、運貨期限、運貨地點、支付、保險、商品檢驗、仲裁、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
第一部分是約首,約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稱、編號、訂約日期和地點,當事人名稱和地址、適用的法律等。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條款,包括商品名稱、品質規(guī)格、數量、包裝、價格、交貨、付款等主要條款和格式條款,或稱一般
法律主觀:進出口合同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其基本內容一般需要包括:1、雙方當事人的名字及住所;2、標的及數量;3、價款或報酬;4、履行期限、地點以及方式;5、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的規(guī)
法律主觀: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國際貿易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國際貿易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國際貿易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國際貿易合同的違約責任及其解決爭議的方法;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
外貿合同基本條款
品質條款的基本內容是所交易商品的品名、等級、標準、規(guī)格、商標或牌號等。 表示品質的方法 (一)以實物表示品質 以實物表示品質包括憑成交商品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 1.看現貨成交 當買賣雙方采用看現貨成交時,則買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賣
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 1.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以作為交易對象的商品的實際品質或以代表商品品質的樣品來表示商品的品質,包括:(1)看貨成交 又稱憑現貨買賣,即根據現有商品的實際品質買賣。具體做法:在貨物存放地賣方向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guī)格買賣;2、憑等級買賣。
1、以實物表示商品品質 以實物表示商品品質主要包括看貨買賣和憑樣品買賣兩種表示方法。(1)看貨買賣??簇涃I賣又稱看貨成交,是按照貨物的實際品質達成交易的一種方法。(2)憑樣品買賣。樣品通常是指從一批商品中隨機抽取出來
三、外貿合同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1.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包括:(1)看貨成交這種做法,多見于寄售、拍賣、展賣等貿易業(yè)務中。(2)憑樣品買賣國際貿易中有些商品難以用文字來說明其品質,代之以實物樣品來表示??煞譃椋孩?/p>
1、以實物表示。2、憑說明約定。貨物本質性的質量表現為貨物的化學成分的構成、物理和機械性能、生物特征等;貨物的外觀形態(tài)則表現為貨物的形狀、結構、色澤、味覺等。國際貿易合同中的品質條款是構成商品說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進出口合同中商品品質條款的重要性有哪些商品品質的表示方法有哪
法律分析:一、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條款;二、貨物的數量條款: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法。三、貨物的包裝條款: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四、貨物的價格條款: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1、數量條款。此條款只要包括交貨數量和計量方法。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知道,尤其在農副產品的交易中由于這些貨物的計量不易精確,故為避免爭議,應在合同中對交貨的數量規(guī)定一個機動幅度,也即“溢短裝條款”。 2、包裝條款。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5條規(guī)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guī)定的數量,質量和規(guī)格相符,并須按照同類貨物通用的方式裝箱和包裝。除雙方當事人業(yè)已另有協議外。若無約定,則按照同類貨物通用的方式進行裝箱和包裝,如果沒有此種通用方式,則按照足以保全和保護貨物的方式裝箱和包裝,否則視為與合同不同。同時,包裝條款中須明確國際對運輸標志的慣常做法以及訂明包裝費用由何方負擔。 3、價格條款。價格條款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有相當突出的作用,直接關系到雙方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和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合同作價主要有固定價格,滑動價格和后定價格三種方式。在貿易實務中,還應密切注意國際貿易術語的應用。 4、保險條款。由于國際貨物買賣風險比較大,故保險條款在合同中就顯得非常必要。這與國內貨物買賣合同有較大的區(qū)別。在貨物買賣中,應注意各種貿易術語中保險費用和保險責任的負擔。 5、支付條款。國際買賣合同中,一般都規(guī)定,貨物的結算除了政府記帳的方式外,大部分是通過銀行進行現匯結算,而國內貨物買賣合同大部分通常都是通過現金或銀行轉帳進行結算。此條款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不可抗力條款。這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種例外條款。按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guī)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和遲延履行合同而不承擔責任,只有當既沒有不可抗力因素,又有當事人過失的情況下,當事人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仲裁條款。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般都規(guī)定,如雙方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我國對外貿易法規(guī)定,我國的涉外買賣合同若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規(guī)則進行仲裁。而國內貨物買賣合同則相對較少采用仲裁方式來解決爭議和糾紛。 8、法律適用條款。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由于涉及合同當事人來自不同的國家,故很有必要設立法律適用條款來規(guī)定準據法,以防止在發(fā)生爭議時無法缺點解釋合同和解決爭議的法律。一般來說,國際上都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確定,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還要受到最密切聯系原則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限制.公約中對當事人意思自治權利的適用范圍規(guī)定的更加完備與廣泛。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實踐中,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與國內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我國《民法典》應當充分地借鑒《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特別是一些在國際貿易中的做法,使之在合同條款的設立上能日趨完善。 9、違約金條款。違約金條款第一不要遺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為太高導致條款無效,等于讓裁判庭自己決定。 10、商檢條款。商檢證書是買賣雙方結算、計算關稅、判斷是非辦理索賠的依據。合同應對檢驗標準、檢驗期限、憑封單檢驗還是憑現狀檢驗,以及對標的物質量和數量提出異議和答復的期限做出明確規(guī)定,以免進口商拖延不決。 11、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條款。合同最好約定以哪種文字為準,尤其是買賣設備等內容復雜的合同。合同還可以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條款。 以上就是對外貿合同條款的內容有哪些的相關解釋。合同條款約定方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一般比較重要的合同訂立,應該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如果是希望迅速清結的話,則可以用口頭形式進行。只要簽訂了有關合同,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 1.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以作為交易對象的商品的實際品質或以代表商品品質的樣品來表示商品的品質,包括: (1)看貨成交 又稱憑現貨買賣,即根據現有商品的實際品質買賣。具體做法:在貨物存放地賣方向買方展示貨物,買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檢視,對滿意的貨物即與賣方達成交易。這種做法,多見于寄售、拍賣、展賣等貿易業(yè)務中。 (2)憑樣品買賣 指交易雙方規(guī)定以樣品表示商品的品質并以之作為賣方交貨品質的依據。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些商品難以用文字來說明其品質,代之以實物樣品來表示。 根據樣品提供者的不同,憑樣品買賣可分為: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即以文字、圖表、相片等方式來說明商品的品質,包括: (1)憑規(guī)格買賣。 指用反映商品品質的指標,如成分、含量、性能等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統一”鮮橙多鮮橙汁飲料,鮮橙原汁含量10%。 (2)憑等級買賣。 指同類商品因規(guī)格不同,而用文字、數碼或符號進行分類,以此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2002中國綠茶,特珍一級。 (3)憑標準買賣。 指以政府機關或工商團體統一制定的標準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美國的UL 是其電器電子產品的國家檢驗標準。 在買賣農副產品時,還有兩種常見的標準:FAQ“良好平均品質”(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對于某些工業(yè)制成品,如電器、儀表等,很難用幾個簡單的指標來反映其品質,而需要憑說明書、照片或圖樣來具體地描述其內部構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稱為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指對某些質量穩(wěn)定且在市場上有著良好聲譽的商品,買賣雙方在磋商和簽訂合同時,直接采用這些商品的商標或牌號來作為商品的品質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稱為憑商標或牌號買賣。如“張小泉”剪刀、“海爾”家用 電器、“Software”軟件等。 (6)憑產地名稱買賣。 有些商品,尤其是農副土特產品,其品質因產地而異,交易中僅憑產地就可說明商品的品質好壞,即憑產地名稱買賣。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華火腿、山東龍口粉絲等。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guī)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 3、憑標準買賣;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6、憑產地名稱買賣。 擴展資料: 國際貿易法調整著兩類關系: 一類是國際間商品買賣關系本身,其內容為買方與賣方之間在交易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表現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專門調整這類關系的規(guī)范,屬于國際貿易法規(guī)范。 另一類是附屬于國際間商品買賣的關系,為實現國際間商品買賣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卻不是商品的買賣關系,包括: ①國際貨物買賣中的運輸關系,又包括國際貨物的海上、空中、鐵路、公路、河道等各種運輸關系,內容為提單、航空、鐵路、公路各種貨物運單中的托運人(或發(fā)貨人)、收貨人和承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②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關系,又包括海、陸、空的貨物運輸保險關系,內容為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單中的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見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際貿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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